法律(法学)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(有工作单位,毕业回原单位就业)人员,且前置专业为法学专业,学历方面一般要求专科及以上。具体条件如下:
【全国统考】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2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。
3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院校规定的体检要求。
4、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(1)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(含普通高校、成人高校、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)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。*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(一般新生报到入学之日前)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,否则录取资格无效。
(2)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。
(3)已获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。
(4)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后满2年(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)人员,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,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。*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符合院校提出的其他相关条件,不可选择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院校。
5、非全日制法律(法学)硕士仅招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考生(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)。
6、所有考生均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。
【单独考试】
1、符合上述全国统考中第1-3各项基本条件。
2、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,业务优秀,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(技术报告)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,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,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;或获硕士、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,业务优秀,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,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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